撼动精神:凝聚、尊重、担当、撼动
作为企业精神它是撼动科技公司成长过程中经过不断的实践所形成的精神财富的概括和总结,体现了企业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体现了企业的精神追求。
“凝聚”是“撼动精神”的方法。我们运用一切可以使用的资源为企业发展凝聚力量,为企业提供永不枯竭的动力,通过团结协作、互帮互助、苦练内功的方法精准、专业、高品质的服务客户。
“尊重”是“撼动精神”的态度。我们做人做事首要的态度就是尊重,尊重客户、尊重集体、尊重自己,永远保持热心、热情、永不疲惫的状态。
“担当”是“撼动精神”的行动。我们都是勇于担当的企业主人,都是业务的推动者和终结者。
“撼动”是“撼动精神”的目标。我们都有开拓创新的精神,为了创造美好未来去撼动科技的巅峰!
1、员工必须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经营范围,并且熟知自己岗位的工作职责。
2、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3、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接待,上班时间(包括午餐时间)办公室内应保证有人接待。
4、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5、员工要注重个人仪态仪表,工作时间的着装及修饰须大方得体。
6、员工须每天清洁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确保地面、桌面及设备的整洁,公司每周五下班后统一对各个工位进行检查,一旦出现脏乱情况,对该工位人员罚款10元。
7、员工须自觉保持公共区域的卫生,发现不清洁的情况,应及时清理。
8、办公区域内严禁吸烟。
9、正确使用公司内的电、空调等设施,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关闭空调、电灯和一切公司内应该关闭的设施。
10、爱护办公区域内的办公设备和公司财产。
1、办公时间不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活动,不准在上班时间睡觉、玩儿游戏、视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等,禁止在上班时间内使用除钉钉外的其他交流工具。(以上情形如有发现公司将对其加重处罚力度)
2、禁止在工作期间串岗聊天,办公室内不得高声喧哗。
3、根据公司需要及职责规定积极配合同事开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诿、拒绝。
4、注重礼貌用语,同事之间应相互尊重。
5、为保障公司高效运行,员工在工作中有义务遵循以下三原则:
5.1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并且合理,按规定办。
5.2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但有不合理的地方,员工需要按规定办,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或制度制定部门提出修改意见,这是员工的权利也是义务。
5.3如果公司没有相应的规范,员工在请示的同时可以建议制定相应的制度。
1、用人原则:重选拔、重潜质、重品德。
2、招聘条件:合格的应聘者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能力、学历、专业、执业资格等条件,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和创新精神。
3、新员工的试用期为3个月,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申请提前转正,提前转正需向部门领导申请,由部门领导根据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效率等各方面客观的综合评估后,提交给人事部门申请转正。
1.1使新员工熟悉和了解公司基本情况、相关部门工作流程及各项制度政策,增强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1.2使新入职员工能够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增强作为企业人的意识。
1.3帮助新入职员工尽快适应工作环境,投入工作角色,提高工作效率。
1.4使新入职员工深切体会到公司的宏伟目标,激发其求知欲、创造性,不断充实自己努力向上。
2.1 公司的历史、现状及发展前景。
2.2 基本的公司管理制度、考勤制度、企业文化等。
2.3 各部门组织构架、职权、工作内容、对接部门。
2.4 岗位工作的职责,业务范围等。
2.5 各部门要求掌握的其他知识。
3.1 每开展一阶段培训,人力资源部对新员工的培训效果及时进行总结,并且跟踪员工接收程度和效果。新员工正式上网,必须先接受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 在签订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前3个月为试用期,可根据试用期的表现适当调整试用期限。
3.2 人力资源部及各部门主管于新入职员工上岗的两周内,评定出新员工的测试成绩进而判定员工与该岗位的匹配程度。
3.3 新员工在试用期开始工作未满15天提出离职的,公司将按照当地最低薪资标准计算薪资即我公司劳动合同中的基本薪资计算。
3.3.1 在签订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前3个月为试用期,可根据试用期的表现适当调整试用期限。
3.3.2 试用期结束之前进行考核,填写《试用期转正考核表》,考核合格,办理转正手续。
3.3.3试用的目的在于补救甄选中的偏差,试用员工需参加入职培训,用人部门负责人有义务对新进人员进行引导,管理其行为,承担其行为责任。
3.4 公司新进员工试用期为三个月,特殊人才经总经理批准后可免于或缩短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其直接主管应详细列出考核意见,并明确以下事项后报人事部审核:
胜任现职,同意转正;
不能胜任,进行培训、转岗、再培训后予以辞退;
无法判断,希望延长试用期(最多延长三个月,应详述原因)。
试用期间,新员工若有严重违规行为或能力明显不足的,试用部门应陈述事实与理由报人事部审核后予以辞退。
注:合格后人事部代表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之日起,享受公司同类人员待遇。
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1.1 公司工作时间一天为8小时,周一至周五上班打卡时间为9:00统一打卡,9:00后到达公司的,视为迟到,中午休息两个小时,下班打卡时间是19:00如有延后打卡的除提交加班申请审批通过外,其余延迟打卡被视为自身行为。
2.2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2.3如需打外勤卡的需要在钉钉上打外勤卡,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并在钉钉上提交人事部及公司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外出,外出前先得到部门经理同意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若在休假、调休、请假等期间需要处理工作事物打卡外勤的,需要提交加班申请,附带上项目负责人或者部门负责人要求加班的证明(微信、钉钉信息等),待人力资源部门与项目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核实后审批。审批通过后计算为加班,否则视为个人行为,不计入调休。
2.2.1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内,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视为迟到/早退。公司实行九点为正式上班时间,(注:迟到10分钟以内每次扣除绩效部分0.01元,迟到20分钟的扣除绩效部分0.015%元,30分钟到60分钟的扣除绩效部分200元绩效,迟到60分钟到120分钟的扣除0.02%绩效。每月迟到两次或两次及以上60到120分钟的公司有权按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警告、考核绩效等处理。每月迟到10分钟之内的限3次,超过3次每次考核50元绩效,10分钟到20分钟的2次,超过2次的每次考核100元绩效,20分钟到30分钟的1次,超过1次的每次考核200元绩效。迟到30分钟超过3次的,公司有权对该员工进行记大过、辞退的处罚。每月迟到次数超过5次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2.2.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5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情节严重的公司按照情节的轻重给予相应的警告、扣款、辞退等处理。
2.2.3旷工:指未完成请假手续或休假期满未续假而擅自不到岗者、伪造出勤记录的,一经查明对责任人予以旷工处理。旷工半天者,扣发半天工资;警告一次,每月累计或连续旷工1天者,扣发当日的工资绩效,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或连续旷工2天者,扣发当天的工资绩效,并给予记过处分;每月累计或连续旷工3天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扣放当天工资绩效,且公司根据制度规定有权予以辞退。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经济补偿。
2.2.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情节轻重每次脱岗扣除绩效100-500元。
2.2.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10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并免发当月薪资。
2.3.1 请假是员工自身原因按照规章制度向公司提出暂时离开工作岗位,公司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审批的过程,请假期间员工未付出劳动,公司亦不发放工资的一种情形。员工请假,均应提前一天经项目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并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进行审批,申请通过后方可请假,请假时禁止不遵守请假制度及审批流程,必须征求项目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同意后经审批人审批通过后才算完成请假手续,审批未通过或者未审批的不能请假,视为未完成请假手续,未完成请假手续且未到岗的,被视为旷工,按照旷工进行处理。员工请假超过两天的,经项目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批准后需经过总经办批准。审批通过后,提交人事部备案后方可请假,审批未通过或者未审批的不能请假,否则视为旷工,按照旷工进行处理。
2.3.2 员工请事假必须提前一天申请,按照请假流程进行审批,如因紧急情况而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请假当天上午通过电话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并由人事部批准,并提交申请附带请假凭证,否则按旷工处理。
2.3.3 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处理。
2.3.4 员工休假包括春节、劳动节、元旦、国庆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均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休假。休年假时公司将按照经营情况每年安排员工进行休假,如果员工因有其他情况提出休年假的,提前向公司提交休年假手续进行审批,公司会根据目前项目紧急情况和公司经营情况进行审批,待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休年假,审批未通过或者未审批的视为暂时不可休年假,公司会安排其他时间休年假。在暂时不可休年假情况下员工违反制度规定强行离开工作岗位的,将被视为请假,按照请假计算工资。情节恶劣的按照旷工进行处理。
2.3.5 病假或非因工负伤需要请假的,需提供三级及以上或者个人医保定点医院开具的病假条、诊断说明书及医嘱、以上证明缺一不可,提交审批并附带病假条、诊断说明书及医嘱,审批通过后方可请假。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请病假的,可打电话、发信息向公司说明情况,同时,将病假条、诊断说明书及医嘱凭证用拍照或扫描方式发给公司。如因自身原因拒不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条、诊断说明书及医嘱证明,同时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超过3天的,经公司劝导返岗、索要相关证明无果后,将被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并予以告知。
2.3.6调休是员工在本应休息时间进行了公司安排的临时工作,进而需要1:1休息(后调休),或员工根据接下来工作的紧急程度进行先做调休,后进行1:1补班(先调休)的一种行为。
2.3.6.1后调休时员工应提前一天经项目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并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进行审批,申请通过后方可调休,提交调休审批时要标注调休的是哪个时间段、哪个项目进行了工作,并截图提交此时间段的考勤记录证明或项目负责人、部门经理通知的截图凭证,确保人力资源部核实,如不提交考勤或通知截图证明的则被认定为请假,申请调休时禁止不遵守审批流程,审批未通过或者未审批的不能调休。
2.3.6.2先调休时确定下一个月项目需要追赶进度,进而让员工在本月先进行调休,下个月将本月多休的时间补回来,员工应提前一天经项目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并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进行审批,申请通过后方可调休,提交调休审批时要标注调休时间和目前在做项目,人力资源会与该项目负责人进行核实,申请调休时禁止不遵守审批流程,审批未通过或者未审批的不能调休。未完成调休审批流程而未到岗的,被视为请假,经劝导三天不到岗的被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先调休的要在项目中进行补班,比例为1:1,需要提交补班的时间段,调休审批通过后员工进行了调休,若下月未进行补班的将被视为请假,计算请假工资,多次进行先休且不进行补班的会影响下一次的先休审批,情节严重的公司将进行严重警告、屡教不改的被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无任何赔偿。
2.3.7对请假、病假、调休等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文件附带到审批中。不提供者公司将不予批准。不遵守审批流程且达到3天未到岗,被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将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2.4.1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正式员工。
2.4.2 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统一享受10天带薪假期。
2.4.3产假:女员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8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实行晚育的再增加30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的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8天。正常生产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4.3.1女职工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生育同时符合上述二项或三项增加产假条件的,增加的产假累加计算。
2.4.3.2产假期间的工资按原工资数额发放,产假期满,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办法执行。
2.4.3.3男员工凭医院证明可在配偶生产时享有连续15天陪产假。
2.4.3.4产假期间发放原数额工资;产前检查、哺乳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2.4.3.5产假、陪产假均须将休假起止日期报人事部备案。
2.4.4 丧假:凡与公司签定了正式合同的员工,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丧亡,可休丧假3天。
2.4.5对婚假、产假、丧假等需提交相应假期申请进行审批,附带相应有效证明到审批中。不提供者公司将不予批准。不遵守审批流程且达到3天未到岗,被视为旷工,连续旷工达到3天的被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将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无任何赔偿。
5.1.1 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需继续工作的行为,称为加班。
5.2.1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5.2.2 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实现,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
5.2.3 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命令。
5.2.4 加班部门如需其他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5.3.1 工作日加班: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提交加班申请,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和人事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加班,因自身原因未完成正常工作或加班审批未通过且自行打卡的不计算加班。
5.3.2 双休日加班:员工需在周五下班前如实提交加班申请,经所在部门主管审批后方可计加班,并提交申请进行审批,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和人事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加班,因自身原因未完成正常工作或加班审批未通过且自行打卡的不计算加班。
5.3.3 节假日加班: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提交加班申请,经所在部门主管和人事部审批通过后方可计加班,因自身原因未完成正常工作或加班审批未通过且自行打卡的不计算加班。
5.3.4若在休假、调休、请假等期间需要加班的,需要提交加班申请,附带上项目负责人或者部门负责人要求加班的证明(微信、钉钉信息等),待人力资源部门与项目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核实后审批。审批通过后计算为加班,否则视为个人行为,不计入加班。
5.3.5 公司统一安排加班者:不需另外提交加班申请,由人事部统一汇总。
5.4.1 因业务不熟练而延长工作时间;
5.4.2 正常工作时间以外阅读技术材料或参加培训;
5.4.3 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关部门组织的工作活动的;
5.4.4 员工出差或者外出期间不应申报加班;
5.5.1所有加班均按1:1比例,作调休处理,调休时必须提前提前一天向项目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和人事部门提交申请进行审批。
5.5.2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情况应予以服从。
5.5.3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处理。
5.5.4加班调休需要在加班的下个月进行,当月不批准调休。
1.1 为保障员工出差时的条件和安全,如非公务特殊需要,所有员工住宿应优先选择,应以交通方便及就近为原则,选择适合入住的酒店。
1.2 非商务活动需要,应首选经济型酒店,住宿标准为一线城市 400 元/人/天,其余城市 350 元/人/天。
1.3 因公务特殊需要住宿标准超过上述规定时,必须提前获得直接主管的书面批准。
1.4 住宿费以外的其他费用不在报销范围,如房间电话费、洗衣费及休闲娱乐费用等。
1.5 在出差地有其它方式自行解决住宿的,或是在本市合作伙伴公司长期驻场的且不发生住宿情形的按照每天300元标准进行补助并与工资合并发放。
1.6 出差参观、学习、考察,由主办单位或受访单位统一安排住宿的,如果收取费用可据实报销,如不收取费用则不再补偿、报销住宿费
2.1 公司按每人每天 300 元的统一标准向出差员工提供差旅补助,其中包含奖励费、辛苦费、其他补贴等。
2.2 员工出差期限按照实际出差天数计算:
2.2.1 启程当天中午 12 点前出发的按一天计算补助,12:00 以后出发的按半天计算补助。
2.2.2 回程当天,12:00 以前到达公司所在地的按半天计算补助,12:00 以后到达的按一天计算补助。
2.3 差旅补助将与月工资合并计算、发放,并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2.4 员工短途出差,当天返回无需在外住宿的,不另外发放出差补贴。驾驶自由车辆的,相关费用包含在车补内:非自驾出差的,只根据发票报销交通费:驾驶公司车辆的,一般不报销任何费用
2.5 外出参观、学习、考察,由主办单位或受访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如果收取费用可正常享受补助,如不收取费用则按补助标准的 50%执行。
2.6 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要保证每天工作 8 小时和一定的工作绩效,但法定节假日(春节、元旦、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端午节等)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贴。
3.差旅费用报销程序及相关规定
3.1 出差借款与报销
3.1.1 公司坚持“先预算后开支”的费用控制制度,出差员工在《出差申请单》需填写出差费用总预算,并由对应主管审核确认,原则上不支出计划外费用,特殊情况报分管副总审批。
3.1.2 借款的首要原则“前账不清,后款不借”
3.1.3 财务人员需再对出差费用预算进行合理性测算,若认为合理则给以办理借支,若认为有不合理之处,可与申请人进行沟通,沟通后如未获共识则交付分管副总进行裁决。
3.1.4 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笔现金时,应提前向财务预约,并有总裁审批;
3.1.5 借款要及时清还,公务结束后 5日内到财务部结算还款。无正当理由过期不结算者,财务部直接于最近期发放工资时扣减该员所预支之金额,直至扣清为止。
3.2 报销程序及出差费用的报销
3.2.1 差旅费报销应以正规的发票为依据,并且由机器打印的发票,必须以公司名称作为发票抬头。原则上不允许使用收据报销,特殊情况无正规发票的,需写清原由并经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后才可报销。发票丢失,应由个人写出书面说明.经部门主管或同行人证明后方可报销,否则个人负担丢失部分的费用。
3.2.2 公司承担由员工办公本地至差旅目的地之间的往返旅费,如因个人原因去往第三方目的地,则“差旅目的地”至“第三方目的地”、“第三方目的地”至“办公本地”间两段路程产生的旅费,公司只报销其中的一段。且该段费用与“办公本地”至“差旅目的地”的旅费金额相比,将以较低金额作为报销额度。反方向亦然;
3.2.3 出差费用的报销项目中,不可包含差旅补助已经涵盖的费用.
1.1辞职:是指在任职期间内,有员工提出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
1.2 辞退:是指在任职期间内,按照公司制度,员工符合辞退条件的,公司提前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予以辞退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将有权辞退员工:
1.2.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1.2.2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1.2.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1.2.4工作能力及效率无明显提高,表现不佳不能保质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质工作需求的,经过培训亦不能胜任的;
1.2.5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后,经医疗部门证实身体不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1.2.6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态度差,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
1.2.7违抗命令,不服从领导或擅离职守,情节严重者。
1.1员工申请辞职,须填写离职申请,已转正员工需提前三十日向部门负责人及人事部门提交离职申请,试用期内的员工需提前五日向部门负责人及人事部门提交离职申请。不按上述规定离职且之后不到岗,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将依据规定扣发相应工资予以抵扣损失,且公司有权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1.2 辞职申请的审批权限:员工本人提出申请,直接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由人事部门审批。
1.3员工辞职申请经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辞职申请由人事部门保存。
1.4劳动合同终止
1.4.1公司提前30天下发是否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通知书,若不续订,员工须在规定时限内到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离职手续(工作交接、保险中止、档案转出);
1.4.2如果离职员工不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自劳动合同到期之日起,人事管理部门即可办理停薪、中止保险等手续。
1.4.3待离职员工手续全部办理完成,三十日后到公司财务部发放最后一个月工资。
1.5公司解聘
1.5.1因个人违纪或其他原因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填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员工签收,员工收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后,须按照规定7日内到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离职手续,如因项目需要公司随时通知员工进行交接,如不按照规定进行交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据规定扣发相应工资予以抵扣损失,且公司有权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1.5.2无法送达本人的,进行公示(一般为7天)
1.5.3如果离职员工不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自《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之日或公示结束之日起,人事管理部门即可办理停薪、终止保险等手续。
1.5.4待离职员工手续全部办理完后,到公司财务部领取最后一个月工资。
1.6员工因其他法定情形提出离职
1.6.1员工因其他法定情形提出离职的,应向人力资源部门或公司经理提出,并提交申请审批;审批通过后办理离职手续。
1.6.2离职员工如不按照规定进行离职申请审批,自此离开工作岗位,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据规定扣发相应工资予以抵扣损失,且公司有权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1.6.3离职员工手续全部办理完后,到公司财务部发放最后一个月工资。
3.1 工作交接也属于工作的范畴,是为了更好的完成工作,同时也为了更好的使公司项目正常进行,如果不进行工作交接会影响项目进度,工作完成时效和工作完成质量,甚至导致项目的夭折,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公司与员工无论以何种形式解除劳动关系,离职员工要将经办的各项工作、业务合同、相关平台的注册名、账号密码、项目代码、负责的项目模块、完成进度、存在问题、保管或保存的各类实物或电子版的公司的文件资料、公司的办公用品;如:门禁卡,工作证、钥匙、名片等其它属于公司的物品进行交接,并填写交接清单,公司指派人员进行双方交接并在《员工离职交接单》上确认签字,不得有遗留问题。办理完所有离职手续以协定截止的考勤日为正式离职日期,且应就双方签订的竞业避让协议做明确约定,(包括开始时间、结束时间、约定范围、约定是否需要员工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等)所有工作交接完成后,办理离职手续,按照规定结算相应的工资。
3.2 按照双方约定离职时应进行工作交接,离职员工若在工作交接阶段未办理工作交接或未办完交接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超过3天,同时,经公司通知后仍不到公司交接工作,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放弃其他福利待遇,同时双方的劳动关系终止、双方也未就签订的竞业避让协议做出明确说明,将不产生法律效力。
3.3完成所有工作交接后,依据相关规定公司将为员工开具离职证明等材料。
3.4因员工按照要求向公司做工作交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依据规定有权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制度经员工代表讨论协商制定,并经员工签字后生效,在公司网站进行公示 ,全员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
2019年制